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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018级新生奖学金评选通知

    来源: 时间:2019-03-19 点击量:

    2018级新生奖学金已通过学工系统下拨,下拨计划是根据新生录取人数而定。2018级新生奖学金种类:新生学习优秀奖学金(每人600元),新生自强奖学金(每人400元),新生文体活动奖学金(每人400元),新生社会公益奖学金(每人400元)。

    一、名额分配


    1801

    1802

    1803

    1804

    1805

    1806

    1807

    1808

    1809

    学优

    2

    5

    1

    2

    2

    3

    3

    2

    4

    自强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文体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2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2

    社会公益

    2

    3

    2

    2

    3

    2

    2

    2

    2


    1810

    1811

    1812

    1813

    1814

    1815

    1816

    1817

    1818

    学优

    2

    2

    4

    5

    5

    2

    1

    2

    2

    自强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文体

    3

    2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2

    2

    3

    3

    社会公益

    2

    2

    2

    2

    3

    2

    2

    2

    2


    1819

    光实

    光卓

    集卓

    中英

    中法01班

    中法02班

    学优

    1

    4

    4

    4

    2

    2

    2

    自强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2

    2

    2

    文体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2

    2

    2

    社会公益

    2

    3

    3

    3

    2

    2

    2

    备注:新生学习优秀奖学金按各班学情完全分配,其余三项奖学金指标各班按人数分配,同时年级预留少量名额,结合学生自评表及平时表现来进行综合评定。

    二、评选流程

    1.网上申请,可申请多项。截止时间3月20日;逾期没有在网上申请的,视为放弃;

    网址:华中科技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 http://xg.hust.edu.cn/xg

    2.自评。填写《2018级新生奖学金自评表》(见附件二)。并于3月20日之前上交至班级资助委员处。资助委员进行审核、汇总。

    3.评选。各班级资助委员与助理班主任、班长组成班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,根据评选办法和奖学金分配名额,组织完成班级内部推选,此过程务必公平、公正、公开择优推选;

    4.结果提交。3月26日晚22:00之前,各班级资助委员提交班级评选结果。各班级将推选同学自评表汇总在同一张自评表上,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,纸质档自评表需助理班主任、资助委员、班长同时签字;资助委员将所有材料提交到分管的年级助理处。

    5.公示。最终评选结果会在3月29日左右公示。

    三、评选办法

    参评学生获得新生奖学金,需符合以下参评条件,在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考虑。除去所列参评条件以外,必须再结合学生自评表及平时表现来进行综合评定。每名学生最多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。

    1.获得任何一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
    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严格遵守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,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    2)明礼诚信,为人正派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;

    3)当学年度所有课程全部及格;

    4)当学年度未受到处分。

    2.获得新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    1)学习态度认真,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钻研精神。上学年度在本专业成绩排名达前25%;

    2)积极乐观,团结同学,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。

    3.获得新生文体活动奖学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
    1)认真组织并参与学院以上(含学院)的各类文艺、体育活动2次及以上;

    2)在学院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集体项目第一,个人前三;

    3)在全校举办的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集体项目前三,个人前六。

    4.获得新生自强奖学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    1)学习刻苦,成绩良好,上学年度在本专业成绩排名达前50%;

    2)自强自立,奋发进取,能克服各种现实困难;

    3)热爱集体,积极参加班级、院系或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。

    5.获得新生社会公益奖学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
    1)自发长期坚持某项公益活动;

    2)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社会工作,公益活动,社会实践等,成绩显著;

    3)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担任公益活动的组织者,取得良好效果。

    四、注意事项

    艺术特长生由艺术教育中心评选上报,不在本院参评。

   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,必须保证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卡处于激活状态。如银行卡丢失,请补办原卡号的中国银行卡。如卡号变更,请持学生证和有效的中国银行卡到财务处学费科登记更正。否则不能正常发放奖助学金。

    如有疑问,可咨询辅导员:罗圣;王玉。

   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

    2019年3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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