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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华中科技大学-中国光谷晨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

来源: 时间:2021-11-17 点击量:

各有关院系:

为支持学校办学,同时支持学校优秀人才奖励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,鼓励科技成果在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落地和转化,由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在我校设立“华中科技大学-中国光谷奖学金”,对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及在职科研人员进行奖励。2021年度“华中科技大学-中国光谷晨星奖学金”评定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相关要求告知你们:

一、奖项、奖励名额和金额

奖学金具体分配指标如下表,其中研究生名额包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,奖励额度为10000元/人/年。

院系

奖励标准

研究生名额

本科生名额

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

10000元/人

8人

7人

武汉光电研究中心

10000元/人

5人

5人

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

10000元/人

2人

3人

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

10000元/人

3人

2人
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

10000元/人

2人

3人

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

10000元/人

3人

2人

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

10000元/人

2人

3人

合计


25人

25人

二、基本条件

1.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品行端正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3.学习勤奋、刻苦,某些学术课题的研究比较深入,或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;

4.积极参加光电子信息方向的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;

5.本科生需通过英语四级,且专业成绩排名本专业前25%;

6.硕士生及博士生须通过英语六级,发表光电子信息方向相关学术论文。

三.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

本科生

该奖学金评选坚持“优中选优、公开公正”的原则。 评选过程中要注重申报者的综合素质,全面衡量申报者的各方面表现。符合助学金条件的申请者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助学金申请表格》。经学院评审公示通过并签署意见后,将学生个人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纸质版、电子版报华中科技大学学工部本科生办公室资助中心。

评审材及要求

1.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格(打印后手写签名版);

2.个人申请书(打印后手写签名版);

3.个人证明材料汇总(建议做一个目录):个人成绩单、获奖证书复印件、学生干部聘书等证明文件;

4.学院评选通知和评选结果公示截图(加盖学院公章);

5.其他参考资料。

申请本奖学金的学生和相关院系应实事求是,按照要求认真填写《申请表》中各项内容。应具体生动、重点突出的介绍本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。如填写内容出现马虎、敷衍了事者,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。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助学金者,一经查实,将撤销资助。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弄虚作假的学院,将取消该单位下一年的参评资格。

各学院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议推荐、并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,并于2021年11月22日17:00将学生申报材料报送学工部资助中心。

研究生:

1.个人申请。院系广泛告知学生申请,申请人需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-中国光谷晨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见附件1)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;

2.学院推荐。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学业表现、研究方向及成果进行初筛,提出初步的推荐名单;

3.确定名单。由学校成立的项目管理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审议,形成最终获奖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。

评审材料及要求

1.华中科技大学-中国光谷晨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附件1)(手写签字学院盖章);

2.华中科技大学-中国光谷晨星奖学金申请一览表(附件2);

3.证明材料汇总(建议做一个目录):个人成绩单(加盖公章扫描件)、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(加盖公章)。

请于11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上述评审材料纸质版提交研工办204办公室赵红艳老师处;电子版放一个文件夹以“2021中国光谷晨星奖学金-院系-姓名-学号”命名并发送至1546023302@qq.com。请务必按要求提交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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